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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 聞 稿

二 ○ ○ 六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(星 期 一 )

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

為 吸 引 更 多 合 適 人 才 投 身 船 舶 維 修 業 , 以 維 持 對 訪 港 及 本 地 船 隻 提 供 的 優 質 維 修 服 務 , 及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航 運 中 心 的 地 位 , 經 濟 發 展 及 勞 工 局 和 職 業 訓 練 局 合 辦 「 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」 。 該 計 劃 得 到 香 港 航 運 發 展 局 全 力 支 持 。

是 次 「 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」 將 於 明 日 ( 八 月 一 日 ) 推 出 , 目 的 是 為 培 訓 焊 接 技 工 , 以 紓 緩 本 港 航 運 業 在 這 方 面 的 人 手 短 缺 。 合 資 格 申 請 人 士 共 分 兩 類 , 其 一 為 修 畢 認 可 訓 練 機 構 提 供 的 指 定 職 前 訓 練 課 程 的 學 生 。 在 計 劃 下 , 這 些 學 生 必 須 與 本 地 船 廠 簽 訂 三 年 學 徒 合 約 , 加 入 船 舶 維 修 行 業 接 受 焊 接 在 職 培 訓 , 成 功 申 請 者 在 接 受 三 年 學 徒 訓 練 期 間 會 獲 發 放 獎 勵 津 貼 , 每 月 港 幣 1,500元 。 目 前 獲 認 可 的 職 前 訓 練 課 程 為 職 業 訓 練 局 焊 接 業 訓 練 中 心 開 辦 的 焊 接 構 製 基 本 技 術 一 年 制 證 書 課 程 。

另 一 類 合 資 格 人 士 為 其 他 行 業 有 經 驗 的 焊 接 工 人 , 以 便 他 們 在 接 受 相 關 的 再 培 訓 後 , 可 轉 業 到 船 舶 維 修 行 業 擔 任 焊 接 技 工 。 在 此 計 劃 下 , 所 有 在 其 他 行 業 任 職 焊 接 的 工 人 , 須 先 完 成 由 香 港 航 運 發 展 局 認 可 , 為 期 不 超 過 一 個 月 的 船 舶 維 修 再 培 訓 課 程 , 並 需 獲 本 地 船 廠 聘 用 。 成 功 申 請 者 在 連 續 十 二 個 月 受 僱 期 內 將 獲 發 獎 勵 津 貼 , 每 月 港 幣 4,000元 。

「 船 舶 維 修 訓 練 獎 勵 計 劃 」 由 職 業 訓 練 局 管 理 , 該 局 會 以 先 到 先 得 的 方 式 向 成 功 申 請 者 發 放 獎 勵 津 貼 。 為 使 業 界 明 瞭 獎 勵 計 劃 的 詳 情 , 職 業 訓 練 局 曾 於 日 前 為 船 舶 維 修 業 的 工 會 及 機 構 舉 辦 簡 介 會 , 介 紹 獎 勵 計 劃 的 細 節 內 容 , 並 與 業 界 交 流 意 見 。

有 興 趣 參 加 此 獎 勵 計 劃 人 士 , 可 把 申 請 表 連 同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送 交 香 港 葵 涌 新 葵 街 十 三 至 十 九 號 葵 涌 訓 練 中 心 綜 合 大 樓 七 樓 焊 接 業 訓 練 中 心 。 查 詢 詳 情 , 可 致 電 2494 4273。

修 訂 日 期: 2006 年 8 月 1 日